独家版权模式引发版权协会理事长关注 版权独家影响音乐传播
舆论对于独家版权模式的争议也引起了相关领导的关注。8月24日上午,由中国版权协会指导,人民教育出版社与沪江教育联合主办的“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共享与版权保护高峰论坛”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副局长、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就表示了对独家版权问题和音乐版权共享问题的深切关注。阎晓宏曾任国家版权局副局长,有着近二十年国家版权管理工作经验。
在《尊重原创共赢共享》的主题讲话中,阎晓宏谈到了音乐版权共享的问题,他说这个问题值得讨论。“音乐版权不能太过于独家,否则会影响音乐作品的传播。”阎晓宏表示。会上阎晓宏还拿最近舆论热议的腾讯音乐和网易云音乐来举例,他指出,“腾讯拿着独家音乐版权不让网易用,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腾讯拿着独家音乐版权不让网易用”
关于阎晓宏提到的“腾讯拿着独家音乐版权不让网易用”的话题,其实业界都心照不宣。
让我们回顾一下整个事件:
7月底8月初,网易云音乐下架了一批韩语歌曲和华语歌曲,引发了用户,尤其是韩粉大量吐槽。
8月10日晚,网易云音乐在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网易云音乐下架部分歌曲的回应》,称被迫下架了曲库量级1%左右的歌曲,目前正在与腾讯音乐进行版权转授的洽谈。
8月11日,腾讯音乐起诉网易云音乐侵权吴亦凡新专辑《6》三首歌的案件信息曝光。
8月24日早,网易云音乐起诉腾讯音乐旗下酷我音乐侵权《欢乐颂2》多首歌曲的案件信息也随之曝光,舆论再次一片哗然。
下架、起诉、互诉,腾讯和网易这次的剧情与两年前是何其相似。了解过2014年底、2015年初那场版权大战后,大家其实早已经都懂了,在版权大战中,起诉侵权已经沦为音乐平台间相互撕逼、打压对方的手段。这些,版权局领导当然也懂。因此,这次在行业论坛中谈到了“腾讯拿着独家音乐版权不让网易用,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音乐版权不能太过于独家,否则会影响音乐作品的传播。”
近日,一篇《独家版权:欧美不曾有过的版权模式或是中国数字音乐行业进步的毒瘤》在网上广为流传。文章称,在“独家版权”的毒瘤模式下,产品创新必定会受到极大冲击,当用户失去选择权的时候,产品也就失去了为用户提供更好服务的动力,致使行业陷入停滞甚至倒退发展。这想想都是非常可怕的事情,想想谷歌离开后的百度,快的消失后的滴滴……
事实上,独家版权对音乐行业的侵害,还在于对音乐作品传播的阻碍上。曾有不止一位QQ音乐用户感叹,最近越来越少听五月天了,因为QQ音乐上没有五月天,慢慢也就忘了他们的存在。在近期的版权下架后,也有大量网易云音乐用户说道,下架就下架呗,大不了就不听那些韩语歌、粤语歌呗。
一位音乐行业从业人士表示,其实听到这样的声音,还是觉得挺忧伤的,“这两年的独家版权模式看下来,确实对音乐作品的传播起到了非常大的伤害,有些本来听众非常广泛的歌手,在独家传播下,不知不觉变得越来越小众了。”
阎晓宏今天在行业论坛中说道,音乐版权不能太过于独家,否则会影响音乐作品的传播。显然也是代表了政府以及行业从业者对独家版权这个模式和现象的担忧。
此外,不同于视频内容、文学阅读内容这类可以看作是一次性消费的文化内容,音乐作品是人们的普遍需求,且是高频、高重复体验的文化内容,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很少人会重复看一部电视剧,但是一首歌却往往能听一辈子。对于一种公共文化产品,理应采用有利于知识产权共享的普遍许可的模式。而当前,作品资源直接被一些音乐平台垄断不共享,显然有违知识产权共享的版权理念。
另外,行业人士对于词曲版权被某些音乐平台大量独家垄断也表示了担忧。“如果它把这些词曲版权垄断不授权,那么人们想翻唱这些歌曲也将成为问题,这将会极大影响音乐作品的二次传播”。这位人士表示,实际上,很多歌曲长远流传,其中的一个重要推力,就是因为他们被广泛翻唱。
这真的是个细思极恐的问题。试想,如果有一天,某些音乐平台把国歌的独家版权给垄断了,难道我们连听国歌、唱国歌都不能自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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