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松“奇”谈:版权费纵容唱片公司不出好歌
在高晓松看来,唱片公司为了获得更高的收益,多年来一直进行捆绑销售,找来大量水平不高、要价便宜的“B面歌手”写歌,一张专辑80%都是垃圾,导致烂歌横行、受益却多赚了5倍。他认为真正好的音乐并不是出自于版权,也不是出自于商业,诗歌属性是最重要的属性,“莫扎特时代可能一年全世界生产500首歌曲,大概有50首好听,真正的好的音乐的产量从莫扎特时代到今天并没有提高,只是垃圾的产量提高了1万倍。“阿里音乐高达10亿的版权投入实属被迫。
同时,高晓松还爆料,从入行到现在20多年还没有收到过唱片公司的版税:“是我啊,我本人,我作为这个行业的顶级作者和制作人还没有收到过唱片公司版税,更不要说这个行业的其他各位“。所以,他“很感谢互联网以盗版和洗劫的方式痛打这个行业的烂人们。”
且不论“入行到现在20多年还没有收到过唱片公司的版税”的情况是否属实,也不说对版权投入的态度是否未与宋柯协调好口径。单从一个商业公司董事长的角度来说,高晓松的言论不免有些情怀。众所周知,经历了漫长的互联网盗版黑暗时代,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中国音乐正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而版权正是漫漫长征路上的基础建设要素。而根据高晓松的看法,好音乐的创作无关版权,因此无论是否有版权保护,乐于音乐创作的人自然会为大众贡献出好听的旋律。
但是,高晓松口中的莫扎特时代,本身就是无版权时代,自然也没有成熟的制作、发行、宣传等一系列行为,音乐的创作纯粹是出于信仰和喜好,如果以那时的标准来评判现在的唱片工业,显然是失妥的。对此,一同参会的海洋音乐公司总裁谢国民就认为“高晓松是一个艺人,他对整个互联网音乐的解读更多的像是戏说”,雷军也表示因为作为一个艺术家,高晓松讲的内容“也有些乱七八糟胡说的”。
在一系列的“奇”谈中,高晓松还表示现在各平台手中的版权音乐都是垃圾,应该将好音乐的价值最大化。但在这个出发点上,在影射众唱片公司之余,无形中也将音乐标准唯一化了,毕竟音乐的形式本身就是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变化的,假设我们还以莫扎特为好音乐的标准,最起码说唱这个音乐形式就不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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